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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好朋友~恭喜妳結婚成為初太太啦!

今天11/10


是我的好朋友~恬嫈        要去辦理登記結婚的大喜之日


新郎新娘採用登記制


就是直接到市公所辦理登記(不需先到法院公證)   


然後2位證人到場簽個名     證人連身分證都不需要      


就可以完成結婚登記手續


雖然簡單


但是誰說簡單的過程不能製造美好的婚姻?


所以有沒有隆重的迎娶儀式都不是那麼重要了......


後來


新人在等身分證配偶欄登記的空擋時


人情味十足的台北松山區市公所的服務人員幫我們這些見證人跟新人一起拍照


他們說只有松山區才有這樣的服務


馬上幫新人用立可拍照相


相片出來後     夾在贈送的便條紙盒外面


當作是市公所給新人的一點點小禮物


嘻嘻~~碧如也有去見證喔(翻拍 所以不是很清楚)




 


我的好朋友 好姐妹~恬嫈     初太


要幸福一輩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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